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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快播:天山铝业: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

  • 2023-03-17 22:35:28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(李书锋)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作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在 2022

年任职期间,本人依据《公司法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

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
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独立、谨慎、认真地

行使权力,诚信、勤勉、忠实地履行职责,全面掌握公司的发展状况,积极出席

客观的意见,全心全意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,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

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现将本人 2022 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:

  一、参加会议情况

  (一)参加董事会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,2022 年度,公司共计召开 8 次董

事会。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:

独立董事   本年度应参加   亲自出席      委托出席      缺席    是否连续两次

 姓名    董事会次数     (次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次)     (次)   未亲自参加会议

李书锋      8        8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0    0      无

  本人认为,公司 2022 年度董事会的召集、召开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

程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在召开董事会前,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

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数据和资料,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

经营情况,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。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

议题,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,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

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,为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起到了积极地作用。本年

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,没有反对票、弃权票的情况。

  (二)参加股东大会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,本人应出席两次,实际出席两次。

  二、履职情况

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:

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、2021 年度利润分配

预案、2021 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、2021 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

况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、为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。

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、2022 年半年度募

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、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  三、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

  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,严格按照
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、

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、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,关注公司

的战略发展,对公司第一季度报告、半年度报告、第三季度报告、2022 年度财

务报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,履行了各项职责。

  四、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

  报告期内,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

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法律、

法规及公司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,维护

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,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和公平。

  同时,本人也密切关注各大网站、报纸、杂志等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,时

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公司动态,及时与公司董事会进行沟通和交流,并提供合理的

意见和建议。

  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,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

力,本人能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,积极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

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知识。通过学习,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,对独立董

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,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  五、其他事项

  本人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,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

项未发生变化。

  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 2022 年度的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。本人认为,

性的情况发生。2023 年,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,不断加强学习,

提高专业水平,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,加强同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营管理层

之间的沟通与合作,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,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,利用专业知识

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,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

水平,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。

  (以下无正文)

      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(刘亚)

  作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在 2022

年任职期间,本人依据《公司法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

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
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独立、谨慎、认真地

行使权力,诚信、勤勉、忠实地履行职责,全面掌握公司的发展状况,积极出席

客观的意见,全心全意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,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

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现将本人 2022 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:

  一、参加会议情况

 (一)参加董事会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,2022 年度,公司共计召开 8 次董

事会。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:

独立董事   本年度应参加   亲自出席       委托出席      缺席    是否连续两次

 姓名    董事会次数    (次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次)   (次)   未亲自参加会议

 刘亚        8      8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0     0      无

  本人认为,公司 2022 年度董事会的召集、召开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

程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在召开董事会前,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

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数据和资料,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

经营情况,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。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

议题,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,对公司董事和高

管提名、管理层人选推荐审核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,为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起

到了积极地作用。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,没有反对

票、弃权票的情况。

  (二)参加股东大会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,本人应出席两次,实际出席两次。

  二、履职情况

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:

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、2021 年度利润分配预

案、2021 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、2021 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、

续聘会计师事务所、为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发表了

独立意见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。

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、2022 年半年度募集资

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、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  三、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

  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,审计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

委员,严格按照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

司规范运作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薪酬与考核委

员会工作细则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,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,对公司第一季度报告、

半年度报告、第三季度报告、2022 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、高管及董事的薪酬

及津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,履行了各项职责。

  四、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

  报告期内,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

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法律、

法规及公司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,维护

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,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和公平。

  同时,本人也密切关注各大网站、报纸、杂志等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,时

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公司动态,及时与公司董事会进行沟通和交流,并提供合理的

意见和建议。

  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,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

力,本人能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,积极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

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知识。通过学习,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,对独立董

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,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  五、其他事项

  本人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,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

项未发生变化。

  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 2022 年度的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。本人认为,

性的情况发生。2023 年,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,不断加强学习,

提高专业水平,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,加强同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营管理层

之间的沟通与合作,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,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,利用专业知识

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,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

水平,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。

  (以下无正文)

   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(洪茂椿)

  作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在 2022

年任职期间,本人依据《公司法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

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
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独立、谨慎、认真地

行使权力,诚信、勤勉、忠实地履行职责,全面掌握公司的发展状况,积极出席

客观的意见,全心全意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,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

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现将本人 2022 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:

  一、参加会议情况

  (一)参加董事会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,2022 年度,公司共计召开 8 次董

事会。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:

 独立董事   本年度应参加   亲自出席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委托出席   缺席   是否连续两次

  姓名    董事会次数    (次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次)    (次) 未亲自参加会议

 洪茂椿       8      8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0      0     无

  本人认为,公司 2022 年度董事会的召集、召开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

程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在召开董事会前,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

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数据和资料,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

经营情况,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。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

议题,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,为公司董事会作

出决策起到了积极地作用。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,

没有反对票、弃权票的情况。

  (二)参加股东大会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,本人应出席两次,实际出席两次。

  二、履职情况

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:

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、2021 年度利润分配

预案、2021 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、2021 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

况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、为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。

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、2022 年半年度募集资

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、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  三、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

  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,严格按照《深圳证券交易所

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

工作细则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,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,对公司高管及董事的薪酬

及津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,履行了各项职责。

  四、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

  报告期内,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

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法律、

法规及公司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,维护

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,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和公平。

  同时,本人也密切关注各大网站、报纸、杂志等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,时

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公司动态,及时与公司董事会进行沟通和交流,并提供合理的

意见和建议。

  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,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

力,本人能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,积极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

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知识。通过学习,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,对独立董

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,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  五、其他事项

  本人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,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

项未发生变化。

  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 2022 年度的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。本人认为,

性的情况发生。2023 年,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,不断加强学习,

提高专业水平,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,加强同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营管理层

之间的沟通与合作,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,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,利用专业知识

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,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

水平,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。

  (以下无正文)

(本页无正文,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 2022 年度述职报告之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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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董事:

_________________   ________________       _______________

    李书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刘亚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洪茂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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